寒假将至。为避免读者借书超期罚款,请读者注意:在放假(2009年1月19日)前借书到期的读者请于2009年1月16日前还清所借图书,还清后可再借图书或续借。在寒假期间(2009年1月19日—2月20日)借书到期的读者请于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(2009年2月21日—2月27日)还清所借图书,此段时间不算逾期。特此通知。
图书馆2008年12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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